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
重要内容提示:
●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晨丰科技”或“公司”)控股子公司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宏亿电子”)经股东会决议同意,宏亿电子原股东汪德春向彭金田转让宏亿电子3%的股权,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万元。晨丰科技放弃优先受让的权利,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,本次放弃优先权利事项在公司总经理职权范围内,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。
●本次股权转让后,宏亿电子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,仍持有宏亿电子67%的股权,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。
一、股权转让概述
宏亿电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,公司持有67%的股权。宏亿电子原股东汪德春向彭金田转让宏亿电子3%的股权,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万元。
2020年1月3日,宏亿电子召开了股东会,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权转让事宜。晨丰科技放弃优先受让的权利。
近日,宏亿电子已完成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。